财税事项服务内容及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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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咨询有关财政、会计、财务等事项,有问必答,在职权范围内的,按政策规定给予及时解释答复,不属财政所职权范围的,在3个工作日内请示上级或上级主管机关,3各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
二、各项财政资金的款项拨付,符合拨款程序和审批手续的,在银行账户有足额资金的情况下,2个工作日内拨发。

三、报支现金,符合规定审批手续完整的,在库存现金足额支付的情况下,及时报支。

四、申领各项收费票据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征收票据,凡符合申领规定的及时给予办理。

五、粮食直补、综合直补、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、退耕还林补助等惠农政策,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准确兑付收益农户。家电下乡补贴收益农户凭产品表示卡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到财政所办事申报,财政所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网上申报。